1. 持续经营假设的应用
持续经营假设主要是针对经营主体,不是针对某单项资产。这个经营主体可以是一个企业,也可以是一个业务资产组,当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该经营主体不能满足持续经营,则应该认为该经营主体可以满足持续经营假设。这里的“相反证据”指那些表明企业的经营将在可以预计的未来结束,如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、企业资不抵债而濒临破产清算等。
持续经营假设要求经营主体在其可以预见的未来不会停止经营。这种经营可以是在现状基础上的持续经营,也可以是按照未来可以合理预计状态下的持续经营。这两种状态有所不同,如果需要区分,评估人员可以增加限定为“现状持续经营”或者“预计状态持续经营”。